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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板芙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收集(新增保洁范围)服务项目(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)澄清公告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发布的中山市板芙镇道路保洁及垃圾收集(新增保洁范围)服务项目(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)(项目编号:AKZXCG-202001)竞争性磋商公告,因澄清原因,现将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: 一、更正信息 (一)原采购文件第10页“五、磋商保证金”下含内容更正为: 13.1供应商应按《采购邀请函》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。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,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。 13.2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。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,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。 13.3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:银行转账。 13.4 如无质疑或投诉,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,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;如有质疑或投诉,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。 13.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,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。 13.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: (1)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; (2)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; (3)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,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; (4)供应商与采购人、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; (5)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(二)原采购文件第16页初步审查表中的报价有限性审查项,增加“磋商保证金符合要求”一项。 其他内容不变。 二、联系事项 1、采购人名称: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人:陈工 电话:0760-86501596 2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张小姐 电话:0760-88701318 传真:0760-88701318 联系地址: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第2幢4层2-423号 特此公告。 发布人: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|